2016/12/28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2004]第278号),现将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报材料的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至2016年12月26日。
如对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其书面陈述材料经省级注册管理机构接收、确认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建设咨询监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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